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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淘汰的包装盒,卖假冒名酒
昨日,市商务局联合公安和主城区商务执法人员在锦江区酒类产品销售较集中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其中在对春熙路商圈等销售酒品较集中的16家名酒售卖商店或零售门店进行检查后发现,6家经营点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问题,查获涉嫌假冒名酒123瓶,案值约14.76万元。
上午10时许,执法人员来到华兴东街进行检查,一进65号的某店铺,执法人员就对存放名酒的仓库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有多款红花郎、剑南春、泸州老窖(000568,股吧)、水井坊(600779,股吧)等均有涉假嫌疑。
现场执法人员拿起其中一瓶涉嫌假冒的剑南春告诉记者,“每一个酒类厂家都有自己的防伪标识或条码,但这瓶酒的包装盒是2008年以前的版本,现在早已被淘汰。从包装盒上看,开启口处有用胶水粘过的痕迹。”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开出“涉嫌卖假冒名酒”的调查通知书和暂扣单。
茅台(600519,股吧)26瓶、剑南春4瓶、国窖“1573”26瓶、泸州老窖特曲12瓶、五粮液(000858,股吧)11瓶、“1618”五粮液15瓶、红花郎(10年)14瓶、红花郎(15年)1瓶、水井坊2瓶、青花郎(20)年6瓶、五粮春6瓶……经过约半天的检查,执法人员共查扣涉嫌假冒伪劣名酒123瓶,价值约14.76万元。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月以来,该局及各区(市)县商务部门积极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针对糖酒会期间容易发生销售假冒伪劣酒类食品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中心城区重点检查整治旅游景点、餐饮店、宾馆酒店等,主要查看餐饮企业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酒等情况,查看旅游景点、名酒店及会议中心、宾馆附近销售的酒类是否存在假冒伪劣、有无证照经营、有无随附单、有无经营“特供酒”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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